外籍工人配偶开放工签
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临时外国工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可以申请开放式工作许可。开放式工签通常不绑定特定雇主,持有人可以在加拿大为大多数符合规定的雇主工作。
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加拿大收紧了外国工人家属开放工签的资格。是否可以申请,主要取决于主申请人在加拿大从事的职业、工作许可剩余有效期。
主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 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已经获得工作许可批准
- 正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或计划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
- 从事 TEER 0、TEER 1,或 IRCC 指定的部分 TEER 2 或 TEER 3 职业
- 在 IRCC 收到配偶开放工签申请时,主申请人的工作许可或工作授权通常还需要至少有 16 个月有效期
哪些 TEER 2 和 TEER 3 职业符合要求
符合条件的职业主要集中在部分医疗健康、自然及应用科学、建筑及技工、教育、体育、运输、自然资源和相关技术职业。例如,部分注册技工、医疗技术人员、幼儿教育工作者、教师助理、运动员、教练以及运输和建筑行业职业可能包含在清单中。
职业资格应以申请时 IRCC 公布的最新 NOC 清单为准,仅凭职位名称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配偶需要满足的要求
除了主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应资格外,配偶或同居伴侣本人也必须符合工作许可的基本要求。
- 与主申请人存在真实的配偶或伴侣关系
- 符合加拿大工作许可的一般资格要求
- 如果人在加拿大境内,应具有有效临时居民身份、维持身份,或符合恢复身份的条件
PGWP 持有人的配偶
毕业后工作许可(PGWP)持有人的配偶并不会因为主申请人取得 PGWP 就自动获得开放工签资格。
其配偶通常仍需要证明主申请人已经或即将从事 TEER 0、TEER 1,或 IRCC 指定的部分 TEER 2 或 TEER 3 职业。
因此,对于很多刚毕业的国际学生家庭而言,仅取得 PGWP 并不一定足够。主申请人的实际就业情况和 NOC 职业类别可能直接影响配偶开放工签资格。
开放工签的基本申请材料
具体文件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常见证明材料包括:
- 有效护照及身份文件
- 结婚证或普通法伴侣关系证明
- 主申请人的有效工作许可或工作许可批准信
- 证明主申请人工作许可剩余有效期的文件
- 主申请人的雇主证明信或工作邀请
- 能够证明主申请人实际职业、主要工作职责及 NOC / TEER 类别的材料
- 如基于永久居民通道申请,相关永久居民申请或项目资格证明
- 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
根据主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所在地点及申请类型,符合条件的配偶可能:
- 与主申请人一起在线提交申请
- 在主申请人提交工作许可申请后单独申请
- 在符合入境口岸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与主申请人一起申请
- 进入加拿大后,在符合境内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提交申请
不同类型的主申请人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时间要求,因此在递交前应确认适用于本人的具体申请方式。
工签有效期
配偶开放工签的有效期通常受到主申请人工作授权期限、申请人本人护照有效期以及生物识别有效期等因素限制。
IRCC 不会将家庭成员的工作许可签发至超过主申请人工作许可允许的期限,也不会签发至超过家庭成员护照或相关有效期限。
特殊情况
部分外国工人适用专门规定,例如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工签持有人、卑诗省特定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人员,以及魁北克特定海外培训医疗专业人员等。部分特殊类别可能不适用一般的 16 个月工作许可剩余期限要求。
因此,如果申请人属于特殊项目或国际协议类别,应按照该类别的专门规定判断配偶开放工签资格。
重要提醒
- 持有加拿大工作许可并不代表配偶一定符合开放工签资格
- 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一般高技能外国工人的配偶资格主要集中于 TEER 0、TEER 1 和指定的 TEER 2、TEER 3 职业
- 不是所有 TEER 2 和 TEER 3 职业都符合要求,应核对 IRCC 最新职业清单
- 对于一般高技能外国工人的配偶申请,主申请人的工作授权通常需要在 IRCC 收到申请后仍有至少 16 个月有效期
- 如果主申请人已经申请或正在通过符合条件的永久居民项目进入移民通道,可能适用不同的资格标准
- PGWP 本身并不能自动使配偶获得开放工签资格,主申请人的实际工作及职业类别通常非常重要
- 开放工签获批后通常不绑定特定雇主,但申请人仍须遵守工签上列明的任何工作限制